碳排放第三方核查
发布时间:2018/01/09

为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政府会定期组织开展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等有关工作,在此期间,政府主管部门会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提交的年度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进行核查,俗称为“碳核查”。
碳核查的目的和意义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
碳核查程序
核查机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主要步骤包括签订程序、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8个步骤。

碳核算依据
国家发改委分三批发布了24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批次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发改委文号 |
发改办气候[2013] 2526号 |
发改办气候[2014] 2920号 |
发改办气候[2015] 1722号 |
1 |
发电 |
石油和天然气生产 |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 |
2 |
电网 |
石油化工 |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
3 |
钢铁生产 |
独立焦化 |
电子设备制造 |
4 |
化工生产 |
煤炭生产 |
机械设备制造 |
5 |
电解铝 |
|
矿山 |
6 |
镁冶炼 |
|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 |
7 |
平板玻璃 |
|
公共建筑 |
8 |
水泥生产 |
|
陆上交通运输 |
9 |
陶瓷生产 |
|
氟化工 |
10 |
民航 |
|
工业其他行业 |